本报讯 (景永利 邢华建设)婚宴结束后,礼金少了8000元,婚宴主办人李文超与保管礼金的王玉山对簿公堂。10月10日,经河南省原阳县法院判决,王玉山赔偿李文超6000元。
2006年4月的一天,原阳县的李文超在当地某酒店为儿子举行婚宴并委托两位好友王玉山、吴某分别帮忙收取礼金、记账。
婚宴过后,王玉山和吴某由于要上厕所,将装有礼金的包放在饭店雅间,并提醒雅间内李文超的妻子妥善看管。然而,当李文超清点婚宴的费用时,却发现包内的礼金比账簿上记录的少了8000余元。报案无果,李文超将王玉山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王玉山未认真履行保管责任,对于礼金的丢失存有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王玉山曾提醒李文超之妻史某妥善看管礼金,因此史某对礼金的丢失也负有一定的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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