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杂志侵名誉权
王洛宾“女儿”维权官司败诉
本报讯 (记者张蕾通讯员程屹)记者上午获悉,因认为《家庭》杂志上一篇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被传为王洛宾之女的李颖将文章作者李桦及杂志社告上法院。
王洛宾于1996年去世。1997年第6期《鸭绿江》月刊刊登了雷进乾的《在那遥远的地方》等两篇文章,透露了王洛宾与前妻杜明远生有一女,名叫李颖。此后此事广为流传。
1999年1月,被告李桦在《家庭》杂志上发表了《王洛宾和前妻的情怨及“女儿”的由来》一文,否定李颖是王洛宾女儿。今年4月,李颖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李桦所写文章,披露自己的生活隐私,使用侮辱性语言,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在接受雷进乾采访时,主动将私人生活领域中的事项置于公众视野中。其他人为此对相关事实进行澄清、探讨,也必然涉及到原告的个人生活。一系列事实的发生均系由原告本人在先的披露行为所致,因此,原告不能再就同类内容以隐私权为由要求保护。同时,被告使用的语言,不包含贬义。尚属正当评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