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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大力加强农民工法律教育(组图)

  大力加强农民工法律教育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 厅长 李福全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有效加强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既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需要,更是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的需要,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今年以来,江苏省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高度出发,结合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的需要,贴近江苏既是劳务输入大省、又是劳务输出大省的实际,大力开展了以“学法助致富,共建新江苏”为主题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建立一个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民工法制教育体系,推动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阵地化、规范化、多样化、经常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责任,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今年初,江苏省司法厅会同其他13家职能部门,出台了较为系统、完整的《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领导,有关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参与,上下联动、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确保全省农民工在就业前接受不低于4学时的法制教育,就业中每年接受不低于4次6学时的法制教育,营造了“全国的农民工到江苏打工能赚钱、全国的农民工在江苏能懂法维权”的浓厚社会氛围。

  贴近需要,找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破口

  目前,社会上和农民工中都很关注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农民工也有很强烈的维权愿望,但许多农民工因缺乏证据意识、权利意识、法律程序意识,导致法律机关难以介入其权利保护。针对这一实际,江苏省把每年的6月18日所在周固定为“6·18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省、市、县三级联动,集中时段,大规模宣传农民工维权方式、方法和途径,激发农民工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避免了农民工对不牵扯自己直接利益的法律热情不够的尴尬,并为实施农民工教育制度奠定了群众基础。据某高校组织的社会调查结果表明,南京地区农民工对法律援助、诉讼等依法维权渠道的知晓率已由2005年的13.1%提高到目前的74%。

  搭建平台,实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

  借助学校、企业和社区已有教育资源,对农民工开展法制教育,推动了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运用实施农民工培训补贴的政策手段,并通过签订协议,要求1024个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把法制教育课作为必修课,广泛开展农民工外出务工行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教育。二是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等地,依托近五千处农民工集宿点、近万个企业职工教育中心,引导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新市民道德法制学校”,配备法律图书,设置法制宣传栏、法制信箱,通过集中讲课、印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和读书活动,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在700余个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城市社区开办“社区法制学堂”、“农民工之家”,很受农民工欢迎。如苏州市平江区观前街道香花桥社区“农民工之家”,集农民工登记、法制学校、俱乐部和各类服务于一体,成为当地农民工工余的固定聚会场所。徐州市各社区的“法制学校”已经成为农民工固定的法律援助咨询点。四是依托各类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机构、大型招聘会场建立固定的农民工法律咨询点1912个,免费发放学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五是在全省近千所农民工子女集中就读的中小学校成立了“新市民家长学校”,通过讲座、“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提高农民工家长的法律素质。今年以来,已有五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在职业培训过程中接受了法制培训,各类法律咨询点发放农民工专门学法资料五百余万份,各类农民工法制学校已举办法制讲座三千余场次。

  创新形式,拓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空间

  组织力量到农民工人流、信息流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如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市场、车站、超市、市民广场等,经常性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各地采取的基本形式。两年来,江苏各地在社区、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市场、机关部门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手册、农民进城就业100问、农民工法律法规知识汇编、新市民学法手册等各类法律读本近千万本。2007年春节期间,南京市有关部门在火车站集中发放4万副《小强进城》普法扑克,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南京市雨花台区在华东地区最大的劳务市场———安德门民工市场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集就业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为一体,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许多地方成立法制文艺宣传团体,每月组织广场法制文艺演出,常年组织送法制文艺进工地、法制电影进村等活动,寓教于乐,在丰富广大农民工业余生活的同时,使其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徐州、宿迁、连云港、淮安、盐城等省内主要劳动力输出地还抓住节假日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积极运用板报、标语、橱窗、展览等多种手段,向农民工宣传劳动、治安、安全、婚姻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在2007年春节后政府组织的集体送行仪式上,发放维权法律知识手册口袋书、法律援助联系卡100余万份。南通、扬州等地开出的“法制宣传大篷车”,也受到在外省建筑工地打工的江苏农民工的广泛欢迎。利用移动、联通、地铁、公交的广告信息平台,加强法制宣传,既扩大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又有效降低了成本。

  同频共振,形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合力

  针对江苏农民工有40%来自省内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的现实,徐州和无锡、宿迁和苏州签订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合作协议,加强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的联合,形成了农民工流动到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覆盖到哪里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职业中介补贴政策,健全培训机构年检制度,各类职业培训和中介机构从事农民工法制宣传工作走向规范化,不仅推动了各类“农民工法制学校”的设立,而且加快了职业介绍机构学法资料发放点的建设进程。将农民工学法纳入“文明经营户”、“诚信企业”考核评比体系,是江苏的创造性探索,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工会、妇联、共青团则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在全省建立了一支3万余人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志愿者队伍,常年活跃在农民工普法宣传第一线。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将长期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实践证明,加强教育,既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更是落实国家对农民工保护政策的必要基础,也是有效降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本的有效手段。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作出新贡献。
  图为农民工代表在“江苏省暨南京市2007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启动仪式”上发言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李福全(左一)、副厅长周建(左二)在南京市建邺区农民工法律咨询点向农民工赠送学法资料
图为江苏省淮安市“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授牌仪式

  图为一农民工在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举办的农民工法律咨询会现场翻阅《农民工维权手册》
  下图为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司法局送法小分队趁大雨停工时间,为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

  王作刚摄

  本稿图片均由江苏省司法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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