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港澳台

香港实施退款新政 内地孕妇赴港生子未果可退款

  赴港生子未果可退款 香港今起实施退款政策 内地孕妇符合两类情况方可申请

  本报讯 (记者 付可)从今日起,香港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将实施退款政策,内地孕妇申请赴港生子,如果无法成行,符合两类特殊情况者可申请退回提前交纳的数万元预交款项。

  为应对内地孕妇拥入香港生子占用香港医疗资源的情况,香港此前推出非本地孕妇赴港生子需提前预约且交纳数万元预约金的政策,但其中“无法赴港生子但费用将不退还”的规定引发各界争议。

  香港医管局发言人强调,今年2月实施的产科预约服务新收费安排中的不退款政策,主要是想遏止非本地孕妇使用公立医院的产科服务,从而确保本地孕妇可以优先获得恰当的产科服务。但在上月,香港医管局召开会议听取了产科预约服务的半年检讨报告,知悉医管局在推行各项应付产科服务需求的新措施后,已能确保本地孕妇得到足够优先的公立医院服务,因此在两类“特殊情况”下内地孕妇可申请退款。

  据了解,医管局将会向已经缴付39000元预约产科服务费用,并且符合上述第一类特殊情况的非本地孕妇局部退还其中的两万元,但退款需扣除孕妇在该次怀孕期间曾使用香港公立医疗服务的费用。至于孕妇由非符合资格人士转为符合资格人士,医管局在扣除该名孕妇在是次怀孕期间曾使用公立医疗服务的费用后,会将预缴的费用全数退回。

  发言人指出,这些特殊情况下的退款安排并非一项权利,须经申请及批核程序。此外,新措施有追溯效力,在2007年2月1日至10月28日期间缴交预约产科服务费用的非本地孕妇,亦可以按其特殊情况申请退款。

  申请退款人士须向其预约生产的医院提交由医生或医疗机构发出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次怀孕出现流产、终止怀孕或死胎情况;或证明其居留身份已改变为符合资格人士的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可享受退款的“特殊情况”

  ●第一类是孕妇出现流产、终止怀孕或死胎;

  ●第二类是孕妇在缴付预约产科服务费用后至分娩期间,其身份由非符合资格人士转为符合资格人士。有关人士表示,所谓“符合资格人士”包括孕妇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商机在线
医 疗 健 康 保 健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