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低保标准将与物价联动
□见习记者王灿
本报讯 物价涨了,低保标准也有望随着提高。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后,我省将建立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水平动态联动机制,低保户的补助水平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并且,各地将规范家庭收入核算,加强动态管理,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运行机制。
今年猪肉价格上涨后,我省实施城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安排好副食品价格上涨后城市低保家庭的生活。各地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对城市低保家庭实施一次性或固定限期的生活补贴。据悉,全省先后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资金8123.02万元。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积极应对物价上涨因素,确保城市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精心编制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尽快建立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水平动态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对低保边缘群体中特殊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制度。各地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情况,根据对象的收入变化,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并且,我省还将逐步实行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对有残疾、年老、重病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低保家庭,予以重点照顾。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加强与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的衔接,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激励和促进其劳动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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