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退补率”为何显著下降 北京石景山:检方警方联手建立提高办案质量长效机制
本报讯 (记者林世钰)10月1日至10月17日,半个月的时间内,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共37件,其中符合起诉条件的32件,退回补充侦查的仅4件,退补率为10.81%,而一年前,该院受理的此类案件退补率曾一度高达65%,超过北京市公安局的红色警示线。
“案件侦查质量不高,不仅影响公诉案件的质量,而且案件办理周期的延长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的激增造成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影响了侦查质量。同时,公安机关仍然存在重破案、轻诉讼的观念,没有把退补率作为办案考评依据,使得侦查人员对退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石景山区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佟齐介绍说。
经调研,石景山区检察院公诉处撰写了专题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该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建立有效的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警合作,建立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这份检察建议引起了北京市公安局的重视。2006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作出决定,将退补列入绩效考核。2006年年底,石景山公安分局又主动邀请石景山区检察院公诉处召开办案质量联席会,就2007年如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进行磋商,双方决定共同建立激励机制、补充证据工作信息沟通机制、联席会机制和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
在补充证据沟通机制方面,承办人受理案件后应及时阅卷,在20天内针对发现证据欠缺的,应及时制作补充移送证据函,公安机关预审处接函后要督促侦查人员10天内完成补证工作。截至目前,石景山区检察院已有100多起案件通过这一机制进行了补证,效果良好。
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也是促使案件退补率下降的重要原因。公安机关在办案取证中每遇到疑难问题,石景山区检察院公诉处都会提出指导性建议。今年上半年,该院公诉处还协助公安机关制定了故意伤害案、盗窃案和合同诈骗案的证据标准。公安机关内部的培训课上,也开始有检察官走上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