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左燕东)《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今天起正式在全国施行。为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省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至7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
今天上午,宣传周活动省城启动仪式在太原南宫广场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薛延忠出席启动仪式。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第一部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重要法律。为使宣传周活动取得预期成效,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人们的危机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创造更加浓厚的“人人关心公共安全、人人学习应急知识”的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努力提高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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