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在答复赵军代表的报告中称:“关于停车场是否应该收费的问题,我们认为要区分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
报告中认为,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导致停车需求也在增加,但由于我市停车配建指标偏低,停车位总量供应不足。自2004年以来,我市初步提出了加强停车管理工作的一些措施,以实现“以静制动”,缓解交通拥堵。“对停放在路侧占道停车位的机动车收取停车费用,特别是在交通较为拥堵的地区对其收费,是实行市政府"以静制动"管理的措施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占道停车的现象。
”
报告指出,路侧占道停车在其他地区是否收费,确实是一个可以研究的问题,认为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管理需要,与公安交通部门和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商议确定。
图为朝阳区柳芳南里规范路边停车,保障小区内道路安全畅通。本报记者李继辉摄RJ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