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11月4日电(记者任鹏飞、黄芳)记者从大连商品交易所了解到,大商所近日针对生猪期货标准与华中农业大学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研讨,一些专家表示,标准落后制约生猪期货的推出。
据介绍,迄今我国尚没有一部完善的、可用于商业贸易中生猪活体检验的通用标准。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和《瘦肉型猪活体分级》是我国现有的两部关于瘦肉型生猪品质活体检验的标准,前者主要应用于种猪选育,后者以体貌、品系、背膘和体重四项指标加权,可操作性略强。生猪期货合约的制定,需要拟定一套最大限度贴近现货市场的切实可行的标准,为期货市场提供一个标尺。
华中农业大学副校长李名家说:“制定一个什么样的标准、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来规范生猪养殖,对国民经济发展十分重要。”
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教授熊远著表示,我国是生猪生产大国,生猪产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面对猪价的波动以及疫情的变化,更需要采取措施制定符合生猪市场实际状况的操作标准。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倪德斌认为,生猪期货标准的制定应当以现行国家与行业标准为基础,体现生猪市场特点。
大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期货交割既要标准化,又要简单化,还要有统一性。目前,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华中农业大学达成协议,将在制定期货合约的质量标准设计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10日在湘表示,湖南四家企业有望成为我国生猪期货试点首批企业。
湖南是生猪大省,2006年出栏生猪7500万头,占全国总产量的12.5%,居全国第二,人均产量居全国第一;全国肉类产量100强县中,湖南占了14个。生猪期货实行“先卖后养”,既能实现生猪套期保值,又可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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