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患者集体状告蜀国演义酒楼案 已有17件有了诉讼结果 共获得赔偿39万余元 记者从中发现
福寿螺案起诉者均获精神赔偿
同时记者注意到原告绝大多数有着非常好的工作 个人收入不菲 所获误工费比医疗费高或持平
本报讯(记者李奎)记者今天获悉,19名“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集体状告蜀国演义酒楼索赔案,已有17件有了诉讼结果。
起诉患者至今无一败诉
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刘女士等19名“福寿螺”受害者集体向西城法院或朝阳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蜀国演义酒楼黄寺店、劲松店给予赔偿。
患者当中,谢小姐的身份最为特殊——她是一名律师。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士,她又和自己的同事高明律师一起,免费帮其他患者打起了这场集体维权诉讼。
据代理案件的高明律师介绍,共有16件案件的原告拿到了应获赔偿的胜诉判决,1件案件的原告与蜀国演义酒楼达成和解。
赔偿数额共计39万余元。其中,获赔数额最高的达近7万元,获赔最少的为3500余元。
均获精神赔偿最多六千
得到诉讼结果的患者,均得到了精神赔偿。
除一位赵姓患者因起诉时仅索赔1元,故仅得到1元精神损失费外,其他患者获得了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赔偿。
记者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可判令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费。数额依据侵权行为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身为律师的谢小姐获赔了6000元精神损失费。
经审理,法官考虑到谢小姐曾到多家医院就诊,其间长时间无法确诊病因,确诊后又经受了两次较长时间的住院治疗,遭受痛苦巨大,故酌定了上述赔偿数额。
多为白领误工费数额高
记者还注意到,在有了结果的17件案件中,有7件案件原告所获误工费比医疗费高或持平,有的甚至是医疗费的数倍。
据记者了解,起诉的患者绝大多数有着非常好的工作,个人收入不菲。法院根据其日常收入水平,最终认定的误工费数额较高。
根据判决酒楼已主动赔付
据蜀国演义的代理人苗律师说,“广州管圆线虫病”的患者有上百人,其中绝大多数患者已和酒楼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了此事,提起诉讼的只是少数人。
目前,法院的部分判决已生效,酒楼方面已经按照判决主动进行了赔付。
误工费比医疗费高或持平的判决情况
患者姓名 | 医疗费 | 误工费 | 金额总计 |
陈某 | 0 | 3264 | 9254 |
张某 | 986.4 | 6725 | 13671.4 |
景某 | 0 | 11962 | 16622 |
程某 | 14710.47 | 14013 | 37918.47 |
余某 | 3173.87 | 10239 | 16432.87 |
尉某 | 27060.49 | 35532.42 | 69092.91 |
居某 | 11540.57 | 10588.91 | 28928.48 |
律师说法
通过“福寿螺事件”,食客应吸取哪些经验?
代理此案的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在就餐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
在“福寿螺事件”中,部分患者就未能提供就餐发票。由于有卫生部门的认定“撑腰”,故法院仍对他们的就餐事实予以认定。如果没有卫生部门认定,消费者很难赢官司。
律师还提醒,就餐时还应索要消费小票。诉讼过程中,蜀国演义酒楼就曾否认患者在酒楼吃过“香香嘴螺肉”。
此外,律师还表示,就餐后出现不良反应,就医时要注意保留医疗费、交通费等单据。
此次诉讼,不少患者得到的赔偿并不是全部经济损失。原因就在于许多人没有将所有票据予以保留。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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