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10万每月给你5万的回报
还送你礼物请你出国旅游
天台一个农妇靠这些借口
骗了1300万
通讯员 日龙 学杰
本报驻台州记者 孙自鸣
本报讯 用做生意缺少资金为名,以高利汇报作为诱饵,天台一个农妇非法向他人集资,共骗取1293.95万元。
叶某今年32岁,家住天台县街头镇。自2004年春节开始,叶某对人声称自己在做包装袋、汽车座垫和脚垫生意,利润很好,但只是缺少资金无法将生意做大。
为了能骗取他人的信任,这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妇女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甚至借10万元一个月给5万元的利润回报为幌子,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借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手段,先后向18人非法募集资金。
叶某在非法集资中,不管是收到资金还是归还他人本金和利息都从不记帐。为应付借款人讨要现金,她不断随意编造理由,并提高利息为回报,至2006年10月,共骗取人民币1293.25万元。叶某骗取了巨额现金后,在城区购买了房子,并在老家新造了楼房,除自己肆意挥霍外,还借钱给他人。
为了使别人相信她不但在做生意,而且做得很好的谎言,叶某不时购物送给借款人,还邀请部分债主去日本旅游。
2006年10月中旬,叶某眼看根本无法偿还本金和高额利息,便携带几万元潜逃。借款人发现找不到叶某,先后向天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2006年11月9日,叶某被警方抓获并依法批准刑事拘留。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查证,目前案件已基本查清,叶某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被送审移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