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澳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续讨论新《劳工法》,针对未成年雇员的劳动条件的条文,特区政府解释建议将现行法律最低工作年龄由十四岁提高到十六岁,是配合澳门的义务教育制度。法案建议未满十六岁未成年人参加工作须监护人同意、劳工局长批准,但年满十四岁未成年人可做暑期工。
据澳门日报报道,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续讨论新《劳工法》有关条文,劳工局长孙家雄列席会议。
针对未成年雇员的劳动条件的条文,政府在解释立法原意时指出,将现行容许未成年人士参加工作的年龄由十四岁提高至十六岁,原因澳门现时实行十二年义务敎育,完成义务教育年龄将达到十六岁,为配合特区的教育政策,对未成年人参与工作的年龄提升至十六岁。
但仍留容许未满十六岁的人士参加工作的可操作的余地,但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未成年人士的监护人同意并报请劳工局长批准,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士可在有条件的限制的情况下例外地参与工作。法案容许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做暑期工。
有议员强烈反对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参加工作,委员会将继续结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对未成年人参加工作的条件今日继续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