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那天,法庭出现了感人的一幕,来自龙文区妇联的人民陪审员张玉红进行当庭帮教后,湖南籍未成年犯小康痛哭忏悔,表示一定要改过自新。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日前,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法院刑庭负责人陈少华谈起不久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的,一起未成年犯抢劫出租车的案子时说,一年来,漳州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共参与陪审各类案件总数高达2131件;审理案件最多的人民陪审员,一年就审理案件238件。
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施行以来,漳州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一直是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法院聘请,并经法院会同司法部门考核把关,报送市人大审批后才产生的。
漳州两级法院155名人民陪审员经培训考核全部合格并取得上级颁发的《合格证书》。各基层法院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无故推脱不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及其妨碍陪审工作的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约束。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档案,对每个人民陪审员在任期内完成的陪审工作进行量化,每年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届满后由人大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备案,作为下次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时的参考。有效地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了规范化轨道。
在人民陪审员使用上,芗城区法院采取分组滚动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即将本院人民陪审员按刑事、行政、民商事等不同审判业务分组,由立案庭根据各庭案件受理的具体情况,在案件排期时滚动随机确定个案的陪审员,确保人民陪审员有同等的机会参与各项审判活动,避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随意性。此外,为了给人民陪审员一个庭前准备的过程,在开庭前主审法官把起诉书或起诉状、答辩状送人民陪审员一份,让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然后由法官引导人民陪审员熟悉相关法律条文,领会有关法律精神等,在审判过程中更好的发挥作用。据统计,芗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最多,其数量为1451件,共有3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总数占该院人民陪审员总数的比例是93.75%,充分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
(简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