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铎思通讯员曲利华)“你们处理得公正,我们服!”日前,在福建省闽清县池园镇劳动争议调解委会员的调解下,企业主与被欠薪的两位农民工皆满意地离开,一场原来剑拔弩张的矛盾就此化解。
这是福州市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乡镇企业劳资纠纷中的一个例子,近年来,福州市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责,调解了大量乡镇企业劳资纠纷,及时、有效地维护了乡镇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乡镇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对乡镇社会安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基本做到小矛盾不出企业,大矛盾不出乡镇,真正起到了劳动争议处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方炎谈告诉记者。
随着福州市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中小型乡镇企业大量涌现,农民工增多,职工队伍逐步扩大,乡镇企业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虽然部分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但这些新建企业工会基础薄弱,难以承担劳动争议调解重任。2005年,福州市总工会将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劳动争议调解职能提升一级,在乡镇建立了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乡镇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并具体承担所在乡镇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由工会、劳动、司法三个部门组成,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大多由乡镇副书记担任,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时,各部门紧密协作,相互支持,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成效。在工作上突出和谐,坚持公正的调解原则,实现企业与职工利益双维护。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提前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共有67个乡镇建立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发挥了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缓解了劳资矛盾,劳动仲裁受理数较往年同期有了明显的减少。三年来,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种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1152起,成功调解923起,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涉及职工5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