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8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必须建立工会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邹国英)截至10月末,辽宁省凌源市应建会的140家非公企业已全部建立工会,吸纳会员5500余人。而在此前,在这些企业已建立党组织50家,培养发展党员970人。
当地工会人士认为,采取“双向联动”的办法,以党建带动工建,使该市的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据介绍,截至2006年底,该市已有10130家非公企业,从业人员26998人,其中符合建会条件的140多家。市总针对这些非公企业在劳动权益、民主管理、法制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的具体情况,确立了“党工共建,双向联动”的工会组建路子,明确了企业建工会,是党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政治任务与责任;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二者不可缺少。
市总提出,凡是已注册的非公企业,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同其他企业建立联合党组织;职工人数8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必须依据《工会法》建立工会委员会,8人以下单位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可选组织员或工会主席1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商注册时就要做出承诺,保证成立工会。市总还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党工共建,双向联动”的意义,增强了非公企业建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泉州:3年内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3
%本报讯11月9日,福建省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以党的建设带动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对以党的建设带动工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泉州是实行“党建带工建”较早的地区,该市各级党委坚持按照党建和工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考核的要求,有力地带动了工会建设;在有力开展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同时,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建设“有为、法制、活力、温馨”型工会的要求,促进了具有泉州特色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的形成、巩固和完善,使该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双双成为全国的典型。
《实施意见》提出,该市各级党委、工会组织要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组建步伐,力争经过3年努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组建率达到93%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支持工会代表职工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党委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等利益协调机制。(詹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