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6日,从河南来新疆打工的郭宾善一家心情沉重。他9岁的儿子坤坤躺在床上,对自己未来所要遭遇的困境全然不知。这一天,郭宾善刚刚收到了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报告,结论是坤坤为一级伤残。
事情缘于今年7月,发生在出租房院子里的一次意外事故。
从2007年4月开始,郭宾善夫妇带着儿女,租住在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北三巷的一栋出租屋内。7月16日,在外打工的郭宾善突然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说自己的小儿子坤坤从出租房二楼摔下来了。
郭宾善火速赶回家,只见坤坤躺在地上,一直哭闹喊疼。在等待救护车到来的间隙,郭宾善发现出租房院里二楼,有一根铁栏杆断裂,中间有一个大缝隙“张大口”,郭宾善说:“儿子就是从这个栏杆断裂的空档处摔下来的。”
经医生检查,孩子的头部和颈椎都摔伤了,必须长期住院治疗。然而,坤坤每天高额的治疗费却让郭宾善一家陷入困境。为了救治孩子,他们一家借遍所有亲戚朋友,已经花去治疗费五万余元,面对一天天迅速增长的医药费,这个打工家庭再也无力承受,甚至连每月的房租也交不出来了。
无奈之下,在坤坤住院55天后,郭宾善带着孩子回家了。
如今坤坤仍躺在床上,背部一条红色的疤痕触目惊心。郭宾善说:“房东租房给人住,不能光收上钱就完事了,这些铁栏杆焊接的不结实,不但没起到防护作用,反而是个很大的陷阱。房东应当及时进行修补。”
今年10月,郭宾善将房东起诉至乌市新市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坤坤的各项医药费五万余元。
据记者了解,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潘从武 吴亚东 陈铁军
记者手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坤坤这样在出租房周围或者在出租房内发生安全事故的事情绝非个例。
无采暖设备、电线老化、无通风装置……类似这样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屋还有不少,由此引发的伤害事故也在不断增多。据记者了解,仅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今年就审理了二十余起这样的民事赔偿案。
对此,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吴东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房东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于出租,确实对他人人身安全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