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开庭审理17岁男生奸杀7龄女童案
中新网韶关11月15日电 (冯昶 吴荣华汪次安曾文光)11月12日,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仁化县开庭审理一起初中男生奸杀女童案。
这是当地半年前发生的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案件。
今年4月29日中午,韶关市仁化县一名年仅7岁的女童在放学路上被人残忍奸杀,抛尸废井。仁化县警方闻风出警,仅用20小时便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辉。令人震惊的是疑犯王某辉只有17岁,仁化某中学的初一学生。
失踪女童衣物惊现废工棚 家住仁化狮井村向阳组张某夫妇,有一个读小学的女儿小英,聪明伶俐,处事能力强,是一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
2007年4月29日清晨,小英上学前向妈妈要了两元钱,说中午不回家吃饭,女儿中午不回家吃饭已是常事,所以妈妈非常放心。
可是那天很反常,下午放学很久,天已快黑了,张某夫妇却不见女儿归来,二人顿起不祥预感,于是发动家人寻找,可找遍全村及学校角角落落,仍未见女儿踪影。小英的大伯张某际沿上学的路寻找到一废弃的工棚前,便拐进工棚查看,发现工棚内一破竹席上有小英上学前所穿的水鞋,房后窗外地下有小英所穿衣裤,可就是不见小英本人,张某际预感到侄女遭遇不测,遂向“110”报警。
废井中找到失踪女童 仁化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警大队和水南派出所共20多人勘查现场并调查走访。
现场位于狮井村一偏僻公路旁某废弃工棚里,在工棚西房地下有一破旧竹席,竹席上放有一双小码水鞋,房内及后窗下散落女童衣裤。
此时,夜色已经降临,刑侦民警借着手电光,围绕中心现场,四处寻找失踪女童的下落。在手电筒的照射下,细心的民警发现距离现场南面10余米的一口废弃水井边有一张二角钱的纸币,凭着敏锐的直觉,刑侦民警初步推断失踪女童与眼前这口深不见底的水井有关。
随即,县消防大队一台消防车赶赴现场抽井水,待到井水抽干后,果然发现井内一水泥窗架压着一具女童尸体。法医从井下捞起尸体初检后,确认这就是失踪女童小英,确定为他杀。接到仁化公安局的汇报,韶关市刑警支队技术民警连夜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反复勘查,提取所有与案件有关痕迹物证。
深挖细查锁定17岁疑凶 案发当晚,仁化警方成立了“4·29”案侦破组,民警兵分二路,一路在案发现场细致勘查,提取痕迹物证,另一路争分夺秒,不顾当夜天降大雨,道路泥泞难行,挨家挨户走访,了解情况。
综合现场和尸检情况,警方认为:小英是被人先奸后杀,之后被沉入井底的;案犯反侦查能力不强,极有可能系患有精神障碍或未成年人所为;案犯流窜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应是居住在附近或熟悉现场的本地人。
经调查走访和多方了解,一个关键人物出现在警方眼前:仁化镇狮井村下园组19岁的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刑三年,刚出狱不久,极有可能旧病重发,嫌疑很大。可是,经过仔细调查,王某没有作案时间。经过进一步调查,王某17岁的弟弟王某辉进入侦破组的视线。据群众反映,案发当天中午王某辉在现场出现过。经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辉在学校早有欺负小女生的恶习。王某辉有重大作案嫌疑。
30日下午,警方决定传唤王某辉,16时许,仁化刑警大队连副大队长带着民警来到王某辉家楼前,细心的连副大队长看到一个影子匆匆闪过,可是到王某辉家时,他的父母都说他不在家。警员并没有轻信此言,搜查一番后,发现了二楼主人床下的黑影。看到躲不过,王某辉从床下窜出来企图逃跑,并与警员搏斗,但很快被制服。
王某辉躲进其父亲的床底下和企图逃跑的反常举动,更加深了警方的怀疑。
可是,在刑警队里,王某辉矢口否认案发当天去过案发现场,似乎小英遇害的一切都跟他无关,但他却非常在意坦白交待会不会加重处罚。办案民警施以政策攻心、法律教育和思想感化,经过近七年小时的较量,王某辉终于败下阵来,如实供认了犯罪行为。
青少年性心理教育要加强 一个17岁的少年,因为一时的性冲动,便去强奸一个7岁的小女孩,并残忍地将小女孩杀害,这是一个极典型的个案。但从王某辉的家庭背景及生长环境来看,却反映出当前青少年性心理教育,特别是农村青少年性心理教育的不足。
王某辉的哥哥16岁时便因“冲动”犯强奸罪入狱,刚出狱没几天弟弟王某辉也“冲动”奸杀女童。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辉的家人一开始就协助他逃避警方的传唤,在王某辉企图逃跑与警察搏斗时,王某辉的父亲甚至袭击办案民警,由此可知家长是一直袒护王某辉的。在其兄犯案入狱后,王家父母并没有吸取教训,为小儿子敲敲警钟;其次,据村民和王某辉就读的学校反映,处在青春萌动期的王某辉,曾多次调戏同村或同校的小女孩,他的这种非正常举动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