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房屋交易要进行权属登记,首先得缴纳手续费,很多人都认为这是国家规定收取的,但郑州市民赵正军却对此提出质疑,并向工商部门举报。
举报一年多没有结果。昨日,赵正军将郑州市工商局诉至二七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催催”工商局,快点处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市民】交易中心搭“便车”,强制收取手续费
赵正军说,目前进行房屋交易,除了印花税、土地收益金、个人所得税、契税外,还要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配图费20元等。
郑州市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小孟证实了赵正军的说法,并表示如果不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缴齐上述费用,就拿不到领证通知书,而他们也从未对此提出过质疑。
最早对房地产交易中心这种收费行为提出质疑的是赵正军。热衷于公益诉讼的赵正军,曾为公交公司收30元公交IC卡押金,状告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公交公司、郑州市政府。
去年8月,赵正军就声称“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违背当事人意愿,以不缴纳交易手续费就不进行权属登记为由,强制收取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之规定”,将房地产交易中心举报至郑州市工商局。
鉴于举报一直没有得到答复,赵正军昨日将郑州市工商局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催催”工商局,尽快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作出处罚。
【工商局】一个普通企业,凭啥强制大家缴费
事实上,去年8月,接到赵正军的举报后,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就对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了暗访。
在交易大厅,工商人员发现一市民在办理二手房变更手续时,先后缴纳了查档费50元、配图费20元、交易手续费600元、登记费80元等,收据既有郑州市服务行业的有奖定额发票,又有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发票。
工商人员询问得知,如果不缴纳交易手续费,就领不到领证通知书。
档案显示,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为中介机构,集体性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隶属于郑州市房管局,主要从事房地产服务性业务。2005年,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的手续费达到2900万元。
对此,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生产要素所负责人窦斌说:“一个普通的企业,凭啥强制大家缴纳费用?只提供了几张纸,就拿走一头牛的钱。”
【交易中心】费用是按规定收取,没有违规现象
事后,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专门向郑州市工商局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
这份说明称,该中心收取的是交易办证费,而不是服务性收费,而且是按照国家及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的,不存在违规现象。不过,这一说法没有得到市工商局的认可。
窦斌说,收取交易手续费前提是必须以“用户自愿委托和签约的方式进行”,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柜台设在市房管局,在购房者、企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费用给收取了。
同时,窦斌还对交易中心的说明提出质疑:既然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何开的还有服务业的收费发票?
之后不久,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就将案件情况汇报给了省工商局,认为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混淆政府法定权属登记行为与经营服务性行为,限定购房者、企业购买其指定服务,属于不正当收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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