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紧邻水泵房受噪声困扰
业主起诉开发商讨精神损失费
本报讯(记者 刘杰)因购买的房屋紧邻小区的水泵房,严先生一家被水泵产生的噪声困扰,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
2005年1月24日,严先生购买了朝阳区安定路国典华园的一套住房,今年3月入住。严先生购买的房屋是一层,房屋正下方就是小区水泵房,水泵24小时运转,产生的噪音不断传入严家。“我们的生活是和水泵房的噪音交织在一起的。家中的老人年纪大了,身体本来就虚弱,禁不起噪音的折磨。”
严先生委托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室内噪音予以监测,监测结果为夜间41分贝,而国家夜间的噪音标准为35分贝,超出6分贝。严先生就此将开发商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消除噪音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昨天上午庭审中,被告北京国电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表示,2005年8月12日开发商已取得了该房屋的验收备案表。当时国家对住宅的噪音没有要求,该楼是符合国家的验收标准的。由于做噪音监测时开发商不在场,涉案楼的水泵在地下三层,而鉴定报告上却写的“地下一层”,并且也没有说明噪音是水泵造成的,因此开发商对严先生提供的监测报告并不认可。朝阳法院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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