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吕秀莲否认贪污 特别费案择期再开庭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台北地院19日开庭审理吕秀莲特别费案。庭讯中,吕秀莲完全不承认贪污,她辩称不了解支领特别费及“国务机要费”的流程,更不可能故意用诈术诈取任何费用,也从未指示下属诈领。
针对检察官指控她利用职务诈取财物,吕秀莲今天答辩时全盘否认检方指控。她说,她是依行政惯例领取特别费,对支领程序不了解,既不知支领程序,更不可能故意用诈术诈取任何费用,至于发票的来源,她也不知道。
并表示,她支领特别费、“国务费”,都是“总统府”出纳主动拿钱给她,她从未主动领取特别费。而她任内支领的特别费或“国务费”,都未存入银行,全数用于因公招待、犒赏、慰问等用途,至于任内捐赠慈善、公益团体及急难救助的款项,远超过所领取的特别费、“国务费”。
吕秀莲强调,她既无贪污犯意,也没有贪污犯行。整个特别费的处理,是行政惯例。至于陈水扁每月从“国务费”中拨付给她的15万元特支费,她认为是犒赏性质。
吕秀莲说,她不是第一位进“总统府”的“副总统”,对于机要幕僚如何处理行政事务也不了解。她进入“总统府”后,只是指示下属要遵守相关规定办理,包括支领特别费。但是对于支领过程,她从未过问,也未指示下属诈领。
她说,侦讯期间,已向检方表示过上述意见,很遗憾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只字未提。
吕秀莲的秘书苏妍妃、随扈卢孝民、下属蔡素芳、连秋斐等四名被告,也口径一致否认犯罪,辩称虽然有提供发票,但不知发票用途,或表示不知提供发票是违法的。
由于律师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清单不够详细,加上吕秀莲另有行程,因此,今天的准备程序,在被告答辩后,于10:40左右即已结束,法院将择期再度开庭审理。(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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