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1月19日电(记者汪晓东)开发区是工业集中区,但也可能成为污染集中区。如何避免这种情况?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环保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对此提出更高更严要求。
江苏省要求,各类开发区须配备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并做到环境基础设施先行。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采用高标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完备的污水收集和雨水排放系统,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同时,全面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再生利用率不得低于25%。
根据生态优先、适地适树、生物多样、乔木为主、因害设防、按需配置的原则,选择绿化造林树种的良种大苗,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同步做好开发区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