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富子梅)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对今年第三季度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进行了监测检查,“都邦胶囊”等8个广告违法情节严重,被责令停止发布。
抽查发现,发布在9月15日贵阳晚报的“都邦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在9月13日长沙晚报的“沉香十七味丸”药品广告、发布在9月13日南宁晚报的“活根草”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在9月13日山西广播电视报的八六五二部队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在9月16日江西广播电视报的益脑维压康药品广告、发布在9月12日江苏广播电视报的中华中医学会首都骨病研究中心医疗广告、发布在9月10日青海广播电视报的冠心七味片药品广告、发布在9月27日内蒙古电视台卫视频道的肝毒净颗粒药品广告等,严重违反了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
工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