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烟花办加大监控 打击网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转让经营许可证等行为 网上非法卖花炮将被严查
上午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出违法销售的帖子 有关部门表示将派工作人员介入调查
本报讯(记者王媛媛)
通过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转卖烟花爆竹摊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将受到有关部门的联合处理。
即日起,市烟花办将加大对互联网的监控力度,对网络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有关行为进行打击。
市烟花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网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直接在聊天室、网站上销售烟花爆竹;另一类是销售、转让烟花爆竹摊点、经营许可证。
两者中,直接销售花炮隐患最大。销售者在网上发布消息,在居民区租房存放花炮,一旦发生爆炸,会造成周围居民的伤亡。
市烟花办向记者透露,即日起,市烟花办将加大对互联网的监控,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将加大对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北京各郊区县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根据有关规定,未经许可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处罚。
销售单位、零售网点违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一经发现,相关单位除要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将被吊销许可证,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三年内不允许经营烟花爆竹。
记者暗访
今天上午,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输入“出售烟花爆竹”字样,很快找到一个带有“出售|20000元|出售烟花爆竹点(丰台-方庄)_北京_其他物品”字样的链接。
打开链接后,记者看到,这则帖子是今年11月14日发布的。发帖者称,自己要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丰台方庄地区的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并在帖子里留下联系电话。
记者按照电话联系到发帖人,对方告诉记者,她至少有三四个摊位可以卖,连同营业执照一同出售。
随后,记者联系到市烟花办。市烟花办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将派工作人员介入调查此事。
相关说法
记者从北京市安监局了解到,全市各区县200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申请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开始,安监部门正在对经营网点进行审批。
预计到12月底,全市所有销售网点才能全部审批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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