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26日电 前“行政院长”游锡堃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首度开庭,传唤游锡堃,以及游锡堃妻子杨宝玉、办公室主任苏昭英、承办人赖淑芬与秘书刘建忻等四名被告。合议庭上午认定一封存卷宗并非台湾机密,裁定开放阅卷,但仅限于本案使用。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合议庭指出,“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所移送案卷中,其中一个卷宗有关刘建忻、赖淑芬与证人许兆英、张芳顺笔录及部分发票复印件、凭证、签单,形式上并未标示机密等级、解密条件等,内容也无关“国务机要费”用途,认定该卷宗并非台湾机密,裁定自即日起开放检方及辩护人阅卷,但仅供本案使用。
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九月间将吕秀莲、游锡堃与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等十一人起诉。合议庭将吕秀莲、游锡堃及陈唐山三人切割审理,本月十九日已先审理吕秀莲部分,今天审理游锡堃部分,十二月三日则进行审理陈唐山部分。
根据检方起诉书,游锡堃自2000年十月至2005年十二月止,由杨宝玉、“总统府秘书长”及“行政院长”办公室职员、随扈等连续收集他人消费发票共五百一十六张,金额两百三十八万六千零五元,“涉嫌伪造文书罪”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第一项,“公务员利用职务的机会诈领财物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