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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新政公平为先
“流动人口背井离乡、异地就业,很不容易,会遇到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刘玉浦称,尊重、善待他们,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是流入地党委政府的应尽职责,是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的具体体现。
十七大报告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强的流动人口及其家人无法被忽视。
《意见》审议稿确定的工作方针是“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所提出的前五条政策措施俱为“服务”之举,切中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基本对应十七大的“五有”图景:
在就业方面,加强就业引导、培训。放宽落户政策,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
在社会保障方面,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养老保险办法,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在居住方面,鼓励由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用工单位或社会机构投资建设面向农民工的居住用房。城中村改造时,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求,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面向农民工的集体宿舍。
在子女教育方面,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学为主的方针,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在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要在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向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作为流动人口的特殊一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也得到《意见》审议稿专门照顾,表示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救助服务功能,创新救助工作方式,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
服务还延伸到流动人口的“后方”,《意见》审议稿还提出,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管理教育工作,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和关爱网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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