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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局副局长范丽青主持本次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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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潘海民副司长向大家介绍《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定于11月28日上午10时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工商总局研拟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若干意见
范丽青:各位早安。大家好!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今天,我们要发布一项对于台湾农民到大陆创业的利好消息。为了落实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国家工商总局研拟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范丽青:今天我们请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潘海民副司长,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下面就请潘副司长给大家介绍。
潘海民:大家上午好。 为了落实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国家工商总局研拟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现在我将《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
潘海民: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直接予以登记。《若干意见》充分考虑了台湾农民开展个体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的特点,对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为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开设“绿色通道”,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准予登记,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我们相信,这一措施的出台将为台湾农民到大陆有关园区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提供法规上、制度上的保证以及便捷的服务。
回应台当局最近“戒严”相关话题
范丽青:下面请各位提问。
台湾中天电视台记者:我想问一个问题,跟台湾最近选举话题有关的问题。台湾最近引起广泛讨论的一个问题,是不是要可能通过宣布“戒严”,“戒严”的话题在台湾引起了很多的讨论。我想请问,如果台湾一旦进入“戒严”的紧急状态,大陆方面会怎样应对。在怎样的情况下,大陆方面会考虑启动《反分裂国家法》?
范丽青:我们已经看到了台湾媒体这方面的报道。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请问潘司长,台湾农民在大陆的哪些区域可以申办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哪些经营范围?
潘海民:截至目前,大陆共在11个省区设立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其中设立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有福建、海南全省,黑龙江的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及省内所有农垦示范区,山东平度,陕西杨凌,广东佛山,湛江,广西玉林,上海郊区,江苏昆山、扬州。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有福建漳浦、山东栖霞、四川新津、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可以在以上的试验区或者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等自产产品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和特许经营)、农产品和农业技术进出口、农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有关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具体事项,可以登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站进行查询。
台湾年代电视台记者:延续“戒严”的话题,前一阵子,包括台湾的军方有考虑,因为两岸的军事冲突,这边的军事冲突跟那边息息相关,军方代表考量到“立委”选举和台湾地区“大选”之前,会在选举前一个月,不排除公布的两岸军事方面的消息,不晓得发言人对此有什么看法?
范丽青:没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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