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12月3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通讯员周燕华蒋旦燕)韩国日前修订了植物保护法,对进口植物及其产品的热处理和检验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这对于我国植物出口企业来说,无疑又是一道门槛。
据了解,韩国新修订的植物保护法在热处理方面,对进出口植物实施热处理的企业建立一套注册制度,该制度只允许有资格的企业对木质包装材料进行处理;进行运输和储存相关植物产品的企业,必须确保管理上的安全,譬如货物需装在密封集装箱内等;在出口国已经进行了热处理和标明热处理标志的木质包装材料,豁免强制进口声明,但须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少量通过速递服务进口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一旦检查结果显示必须予以销毁,允许检疫人员进行破坏性处理;加强对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惩罚性措施;只要预算允许,对个人或机构安装的用于检验检疫、处理或销毁进口植物的设施进行部分经济支持等等。
韩国一贯对进口植物产品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包括水果等园艺产品在内的植物及其容器、包装,进口时必须接受国立植物检疫机构的检查。进口的植物必须附带出口国政府签发的无病害虫的检查证明书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口。此外,韩国于2004年实施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要求每件木材包装的两面,施加可以证明消毒处理的标识。据称,到目前为止,韩国还没有同任何国家签订过植物产品检疫证书协议。
宁波作为韩方植物产品进口地区之一,专家建议,对韩国高度重视的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措施,我们同样需要保持高度警惕。目前,从宁波检验检疫局掌握的数据来看,2007年,宁波地区出口韩国植物及其产品以木、竹制品、地板、药材类等为主,货值金额超过240万美元,另外,涉及木制包装的产品也有40多万美元。因此,要想确保货物顺畅出口,国内生产企业需紧跟韩方植物保护法的修订进展,严格按照要求出口植物产品,相关热处理企业及运输和储存企业也要积极申请注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对植物产品的安全保证能力,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真正击破限制产品进口的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