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4日电 澳门终审法院12月3日继续审理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污案。两名廉署人员详细讲述了何明辉、邓俭民和陈东生如何以迂回、复杂的方式将贿款转移至欧文龙操控的香港银行户口的流程,经司法协助取得香港及澳门的银行资料,有关贿款与从欧文龙官邸所搜出的凭据及“友好手册”记录相吻合。
欧文龙操控的账户没有正常营运支出,涉为幕后操控人欧文龙作收取贿款用。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终审法院3日传召了八名证人,中铁澳门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东生以病为由缺席聆讯,获检察院放弃听取其口供;同时检察院也放弃听取廉署人员陈锡豪及周伟迎的证言。全日出庭作供的证人分别有廉署调查主任郑自远、高级调查员姚富泉、法律顾问胡家伟、澳门水力工程公司工程师贺宁斯、南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黄珍丽。
廉署高级调查员姚富泉作证时分析了关于欧文龙收受何明辉贿款过程,并从欧文龙所操控的香港户口资金往来情况,两项的分析均是通过司法协助,取得香港和澳门的银行资料而作出。
姚富泉指出,由2004年2月至2006年7月,何明辉以直接或通过其妹何婉芬、职员及二判商等协助,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错综复杂的贿款转移,先后将九笔合共1.62亿元的贿款,从迂回方式汇入欧文龙操控的三家空壳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欧文龙父亲欧荣光的银行账户内。涉及贿款金额越大,转移就越复杂,最迂回的转移通过六层来清洗黑钱。
综合从欧文龙官邸搜出的汇款单据,及分析香港、澳门的银行资料,何明辉在行贿欧文龙两年多以来,行贿的工程及金额,与在欧文龙官邸搜出的“友好手册”中,记录收取何明辉的18项工程的贿款,相当吻合。
助理检察长宋敏莉就廉署有何证据,显示三家由欧文龙所操控的公司及其父欧荣光户口,与收受何明辉贿款有关。姚富泉解释,根据司法协助取得欧文龙操控多个银行户口流水帐的交易显示,所有户口收入来源全为何明辉、陈东生、殷飞历,及涉及欧案的疑人以迂回方式存入的,有关的账户并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从支出方面去分析,上述账户也没有正常营运支出,如员工薪金,成本支出等。
上述银行的支出主要是做定期;或汇款到欧文龙在英国所操控的公司;户口之间的互相转帐而已,上述银行共通点是,汇款最终存入由欧文龙所操控的户口,即他为共通的支配人。
现为廉署调查主任的郑自远加入廉署前在银行任职多年,在欧案中就邓俭民和中铁澳门有限公司行贿欧文龙的部分作财务分析。郑自远称,2003年12月至2006年6月间,邓俭民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别名邓平、前员工及朋友于香港及澳门的户口,将七笔合共4544万贿款交予欧文龙。欧文龙则透过弟妇欧陈华彩存入其操控的空壳公司或其父欧荣光的银行户口,有关的凭证在邓俭民的公司或欧文龙官邸内搜出。
调查并发现,中铁澳门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东生在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间,涉嫌以1968万港元行贿欧文龙,以投得西湾大桥承建工程。廉署经得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所提供的流程记录发现,中铁在取得西湾大桥承建工程后,每当政府工程款项存入中铁,户口便有不寻常的支出,当中11笔涉及1400万元的款项,有关的贿款也与欧文龙“友好手册”所载的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