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查出69份涉密文件
富士康告比亚迪窃取商业秘密,索赔51.3亿元一案有新进展
新快报深圳讯 (记者 黄学民)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深圳富士康集团公司告深圳比亚迪公司盗用商业秘密,索赔51.3亿元一案目前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做的司法鉴定结论日前出炉。
据了解,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对富士康提供的《SMT程序管理办法》等129份文件及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拷贝的移动硬盘内容进行了商业秘密鉴定,结论指出:移动硬盘中有116份富士康文件,其中69份文件信息构成了比亚迪公司在诉讼中答辩声称的、“其信息内容是在网上获取”的非公知信息,这些信息显示能够给富士康公司带来经济价值。此外,结论还对其它3个方面的内容作出了结论。
据业内人士指出,本案由深圳中院审理,却由最高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这极为罕见。
富士康台湾母公司鸿海精密的副总兼新闻发言人丁祈安说,鉴定结果显示,比亚迪与富士康的比照资料有许多是一致的。而其中两名主要涉案人,确定有罪,已被判刑。希望司法早日做出裁决。
富士康手机事业群发言人童文欣表示,此次出炉的鉴定报告是富士康在深圳中院诉讼的一个关键程序,相信司法将会有效地保护富士康集团的知识产权。
据悉,比亚迪是1995年成立于深圳的民营企业,2002年在香港成功上市,目前主要从事IT零部件制造和汽车制造两大产业。而富士康科技集团是全球3C代工领域规模最大、成长最快的国际集团,位列世界500强。
2006年富士康在深圳诉讼中指控,比亚迪盗用商业机密,构成对富士康相关公司的不公平竞争。今年6月,富士康在香港再次对比亚迪提起诉讼,称其旗下两家公司手机外观设计员工在跳槽担任比亚迪手机设计部门负责人后,窃取和侵犯了富士康的商业机密,富士康因此向比亚迪索取51.3亿元人民币的赔偿。
考虑到此类知识产权的证据难以确定,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对此案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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