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江苏省连云港市一宾馆商品部销售员以98元的价格帮同事代卖了一支“派克”笔,谁知竟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被英国派克公司索赔10万元。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调解了这起商标权纠纷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连云港某宾馆一次性偿付英国派克公司3000元人民币。
法庭上,被告宾馆辩称,销售员主观上并不知道其销售的笔是什么笔,而且不是有意销售这一侵权商品,只是代卖了同事存放的一支笔,所卖的98元钱全额给了同事,公司也没有产生任何利润,因此原告的巨额赔偿毫无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英国派克公司是“派克”等商标的注册权利人,且商标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受我国法律保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以上协议。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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