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宁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局长蒋元德
本报记者 周崇华
人物简介蒋元德,1995年12月起,先后任中共宁夏陶乐县委、同心县委书记,中共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5年3月,任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2007年7月至今,任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7年,全区监狱70%监区完成规范化监区建设;
2008年,全区监狱所有监区完成规范化监区建设;
2009年,有1至2所监狱达到区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2010年,有3至4所监狱达到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近日召开的宁夏监狱工作会议上,新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元德为宁夏监狱未来几年的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绘制出新的蓝图。围绕监狱改革发展和持续安全稳定。会后,记者采访了蒋元德局长。
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需处理好“三个关系” 记者:新形势下,宁夏监狱工作为什么首先要重新审视并正确处理好监管安全、罪犯改造和企业发展“三个关系”?
蒋元德:监管安全、罪犯改造和企业发展是监狱工作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狱法赋予监狱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三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在具体的监狱工作实践中,既要分清各自的职能,又要遵循监狱工作的规律。
第一,以确保监狱安全为前提,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我们要在不断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四个确保监狱安全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特别是要针对监狱体制改革、监狱企业产业转移后监狱警察、罪犯思想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执法和管理的每一环节入手,管理有规范,工作有流程,划清责任范围,明确责任权限,加强对狱情、犯情的准确掌握和科学分析,变被动看守为主动预防,及时发现排除监狱中存在的隐患、漏洞、险情等。
第二,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不断创新和完善罪犯改造手段。依法充分运用管理、教育、劳动改造这三大手段,通过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这样一个过程,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要切实改变重劳动轻改造、以劳代教、以管代教的简单方式,绝不能把劳动作为改造罪犯的唯一手段。
恢复并完善罪犯教育场所和设施,落实教育改造经费、设施、场所以及师资配备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合理搭配教育、劳动和娱乐活动的时间、内容,充分发挥管理对罪犯的约束、引导、激励作用,让罪犯在改造思想的同时,学会劳动技能。
发挥个别教育和分类教育的改造作用,特别要加强对顽固犯、危险犯的教育转化。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研究依法正确适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措施,激励罪犯积极改造。
第三,以监狱企业发展为基础,为罪犯劳动改造创造条件。监狱企业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改造罪犯提供劳动改造岗位的特殊企业。实施监企分开,就是通过监企分离,更加科学地规范各自的职能,使监狱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需创新监狱管理体制 记者:宁夏作为全国第二批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省区,监狱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进一步规范运行?
蒋元德:第一,进一步探索监企分开模式。围绕改造罪犯这一共同目标,合理界定并处理好监狱局、集团公司及监狱、子公司之间的职能和关系,真正建立起职责明确、规范运行的监管改造、生产经营管理新体系。通过强化刑罚执行功能,建立起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理顺监企关系。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创新发展思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起精干、高效的新型监狱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三,注重监狱企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监狱企业主要管理岗位可由警察担任,其他人员可视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在社会上聘用。要通过优惠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监狱企业管理,逐步把一部分管理警察置换出来,组织懂经营、会经营的管理团队,推动监狱企业快速发展。
第四,抓好监狱布局调整建设。监狱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的紧迫任务。我们要把确保监狱安全的各种手段和要求体现在规划、设计、建设的全过程中,使监狱各项功能在建设过程中一次建设完善,长久发挥作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重复,确保在监狱建设完成之日,实现监狱企业同步发展。当前要举全区监狱之力,抓好石嘴山监狱和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建设。新监狱要有全新的管理模式,要在宁夏有特色,争取全国有亮点。
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需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记者:宁夏监狱未来几年的目标任务已明确,如何保障这一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蒋元德:确保监狱改革发展和持续安全稳定,关键在队伍,核心在班子,这是建立“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根本保证。监狱“一把手”,要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和科学领导水平,善谋略、善作为、善协调,善于知人善任;要充分发挥党委“一班人”、中层“一层人”、广大警察“一群人”的作用,鼓励“一班人”创新思路,支持“一层人”抓好落实,带领“一群人”奋勇拼搏,在全系统形成团结和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