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勇黄强)12月13日,由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仪征市真州镇长江村会计服务站原站长金政因挪用征地补偿款,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同意公款私存造成重大损失的村支书李某,也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仪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2005年初,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征用长江村10个村民组的土地,征地款共计2600余万元汇到长江村专用账户。按照规定,长江村可提留其中的20%用于村集体公用设施等方面的建设。2005年3月,长江村会计服务站站长金政向时任村支书记及村委会主任李某汇报,说公款以私人的名义存利息高,这样会为村里创收,李某同意了金政的提议。金政先后将该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00万余元转为个人存款,后挪用做质押贷款替前妻支付工程款以及用于个人赌博、挥霍等。
案发后,仪征市检察院共追回赃款120余万元,尚有70余万元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