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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12月12日从太原市政法委获悉,被列为2006年太原市政法系统创新课题之一的推进国企破产案,目前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庭保介绍,2006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件,现已审理终结12件,安置破产企业职工4万余人,涉诉破产企业职工无一人因安置问题上访告状。
今年,相继审理了太原玻璃瓶厂、山西针织厂、太原铜业公司、三晋铝业公司、汾西机器厂、太原磷肥厂、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山西公司七户政策性破产案及山西机器制造公司计划外破产案等10案,正在安置或将要安置破产企业职工13704人。
(原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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