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19日专电(记者潘莹)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近日宣布,明年将对全市轻型机动车实行分类管理,对排污不达标的车辆张贴黄色标志,并限制其在中心路段行驶。
近日,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签订了对口支持乌鲁木齐机动车排污监测中心能力建设的协议,环保总局计划把乌鲁木齐市列为全国机动车污染治理试点城市。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检测中心主任王涛说,目前,乌鲁木齐投资2000余万元建设的机动车排污监测中心已完成各项调试工作,正在申办各类手续。
据了解,明年乌鲁木齐将对3.5吨以下轻型机动车实行更为严格的尾气排放国Ⅲ标准,对达标车辆张贴绿色标志,对不达标的车辆张贴黄色标志,进行强制治理,并限制其在中心路段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