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先后两次在同一大厦同一楼层作案,保安通过监控录像记住嫌疑人特征。当他第三次作案时,保安面对持刀歹徒当起了谈判专家,并将其制伏。12月17日,董某因涉嫌强奸罪和抢劫罪被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第一次作案
称愿出2000元钱找人替考
董某今年26岁,家住双辽市,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暂住在长春市。9月3日18时许,董某没事到网吧上网,在网上看到女大学生李某的信息。李某在长春市内某高校上学,在网上发信息要当家教。董某见有机可乘,决定趁机行抢。他骗李某说要找人替考,酬金是2000元,李某当即同意,两人约好在南关区某大厦前见面。
9月4日8时许,二人见面,董某把李某骗到大厦9楼,掏出尖刀架在李某的脖子上说:“你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给我钱,二是给我色。”李某不敢反抗,把兜里的100多元钱给了对方,董某收钱后没有罢休,刀逼李某脱掉衣服。事后,董某怕李某出门后报案,卸下她的手机卡,随后出门给李某打了一辆出租车,让她离开现场。
第二次作案
人才市场上找到目标说要招工
董某作案之后,来到某人才市场。逛到中午,没发现什么合适的工作,倒是瞄上了一个女孩。女孩大约20多岁,正在人才市场内找工作。董某假意招聘员工,上前和女孩搭讪,并把对方领到自己实施强奸的大厦。来到大厦9楼之后,董某再次掏出尖刀,威逼女孩交出身上的财物。女孩奋力反抗,用手去抓尖刀,把手划破了。女孩心中害怕,请求董某不要伤害自己,并掏出自己的现金等财物。董某见抢的现金不多,有点不甘心,就让女孩陪他唠嗑。大约20分钟之后,董某才领着女孩到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包扎,随后放女孩离开。事后,女孩报了警,警方到大厦进行调查时,调取了监控录像,确定了嫌疑人董某的特征,大厦保安也暗暗记在了心里。
第三次作案
说要出租办公楼取得对方信任
9月5日,董某再次作案。这次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董某自称要出租办公楼,取得了对方的信任,女孩祝某正要租办公楼,两人约好第二天见面,地点就是董某前两次作案的大厦。9月6日8时许,两人一起来到大厦9楼,董某又掏出了尖刀,不但实施了抢劫,还威逼祝某脱衣服。由于9楼长期没人,董某有些肆无忌惮,却不知道他引起了保安的注意。
当时有保安巡逻到9楼,听到里面的动静之后,认为是嫌疑人再次作案,于是招呼了几个同事,一起赶到了现场。董某见自己被保安发现,当即把刀架在了祝某的脖子上说:“你们别过来,大不了一命抵一命!”保安怕他伤人不敢动手,于是一边劝说,一边找人报了警。一名保安不停地劝说道:“外面人很多,你跑不了,放了这个女的,兴许还能判轻点。”经过保安的劝说,董某有些悔意,放下刀后又想割腕自杀,被保安劝住后制伏。随后,警察赶到,把董某带回了公安机关。12月17日,董某因涉嫌强奸罪和抢劫罪被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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