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1日电 香港人每日总少不免收到宣传的传真、短讯和来电。不过,市民快将不必受到这些滋扰。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由本月二十二日起,公众可分阶段登记自己的传真或电话号码,选择拒收这些讯息。若商户有违规情况,首犯可被罚款十万元,再犯则罚款五十万元。
香港电讯管理局宣布,《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将于本月二十二日全面实施。公众如想拒收商户用作宣传的传真、短讯和预录电话讯息,可致电1835002,透过自动化电话系统,将指定号码登记到“拒收讯息登记册”上。日后所有电子讯息促销商发出电子讯息前,均要先向电讯管理局申领该份名册参阅,不能向名册上人士发出讯息。
另外,条例要求商户在发出电子讯息时,必须注明来源,并向市民提供“拒绝接收”选项。早前曾登记的“不收传真名单”将被撤销,因此已于此名单登记的用户需再次登记。若商户有违规情况,首犯可被罚款十万元,再犯则罚款五十万元。
据悉,由于现时香港使用的传真和电话号码多达一千四百万个,为免对系统造成负担,条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首阶段由本月二十二日开始,暂时只接受拒收传真讯息的登记;由明年一月八日开始,就可登记拒收电话短讯;而一月底、二月和三月,则按手机号码字头来分批接受拒收电话预录讯息的登记。
登记并无截止期限,市民可于每天凌晨零时至晚上十一时致电登记。就拒收传真讯息方面,一月七日前登记的市民,在一月十八日开始就可受到保障;一月八日后登记,则在登记后第十个工作天开始生效。其后市民亦可撤回登记。
局方表示,由于技术性理由,不会就电邮采取相同措施,但规定不得使用具误导性的标题来吸引接收者开启阅读。另外,为保障香港大多中小企的促销空间,将继续容许真人通话的电话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