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一旦通过,七成工薪族不用缴个税
财政收入将减收约300亿元
个人所得税工薪减除费用标准(个税起征点)有望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为2000元/月。昨日上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七成工薪族不用交个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上作有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16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由50%左右降至30%左右。根据2006年相关数据测算,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重点照顾中低收入阶层
谢旭人表示,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两千元,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保证其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近两年在我国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和物价指数有所上涨。2004年到2006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分别是16024元、18364元和21001元,但是这几年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尤其是今年以来增长比较快,前两年分别是1.8%和1.5%,今年1至9月份同比增长了4.1%,明显高于2005年和2006年。
2000元标准集合多重因素
按照测算,平均每一个城镇居民家庭就业人员要负担1.93个人的生活费用(包括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因此,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将达到19030元,即1586元/月。据估计,到2008年将达到1745元/月,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消费支出还要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前瞻性,该草案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
专家声音
个税起征点还有调高空间
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广东商学院副院长于海峰教授说,根据目前的物价消费水平,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有调高空间。
起征点不应全国一刀切
于海峰同时反对个税费用标准全国“一刀切”。“2000元的标准对于低收入地区的居民来说可能不错,但在东部地区,就还没到位。”他认为,在调解个人收入分配的层面上,应该让低收入群体不纳税,争取中等收入群体少纳税。
个税起征应设浮动点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财政系教授汤贡亮表示,个税法在修改制定时,应考虑到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例如,可制定和实行不同年度浮动的个税起征点制度。
相关背景
事隔两年再调个税起征点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事隔两年以后,国务院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修改这一标准的议案。从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以来,2005年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是到目前为止的惟一一次。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