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被踩”敲诈他人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光辉、潘玲、葛洋)昨日下午,深圳市宝安公安分局通报前日侦破的一宗特大抢劫案件,由钟某、吴某、贺某等6人组成抢劫团伙,在公共场合故意制造假象,以脚被踩为由要求对方赔偿然后趁机抢劫,自今年10月以来,6人先后流窜深圳、东莞、中山等珠三角城市,抢劫、敲诈达50宗。
据深圳宝安分局龙城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本月初,从宝安松岗到龙华的公车上,当事人胡某不小心踩到了疑犯贺某的脚,没有说对不起。贺某与其同伙共6人与胡某的8位朋友就为“是否踩到脚”在车上争吵。下了车后,贺某说建议一起去饭店吃个饭,交个朋友。
然后,贺某等6人把胡某等9人带到了龙华某酒店的一个包房内。这时另一疑犯钟某称,既然大家都成了朋友,你们应该包个小红包,这样大伙在面子上才过得去。
于是,胡某等9人身上的现金、手机、首饰等价值两万余元的财物被洗劫一空。
12月24日,专案组得到线索,犯罪嫌疑人在东莞聚齐伺机再次作案。随后在东莞一家宾馆内将6人全部抓获。
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深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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