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阳12月26日消息(记者孟海张倩)为推进贵州省水路交通走向法制化管理,《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水路交通具有运量大、成本低、污染小、建设费用省等优势,此次出台的《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共8章56条,对规划与建设、运输与运输服务、航道管理与维护、港口经营与管理、水上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的任务较为繁重,特别是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较多,压力较大,必须加大管理力度,才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的发布施行,弥补了贵州此前没有一部水路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空白,解决了当前水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一些急需明确和规范的问题,有利于加快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维护水路交通秩序,保障水路交通安全,促进水路交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