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安等25人获“功勋天平奖章”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6日为王怀安等人民司法功臣和法官英雄楷模颁发“天平奖章”。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颁发这一荣誉称号。
据了解,根据法官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天平奖章”这一荣誉称号。
“天平奖章”分为3类,其中“功勋天平奖章”授予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历史性重大贡献的离任法官和退(离)休法官;“英模天平奖章”授予在审判工作中取得杰出成就,被树为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声誉的法官;“荣誉天平奖章”授予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作出贡献的离任法官和退休法官。此外,为促进中外法院交流与合作作出重大贡献的国(境)外大法官,也可以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在26日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天平奖章的决定》,授予王怀安、华联奎、祝铭山、马原、唐德华、刘家琛、李国光、刘云峰、王永臣、赵耀仁、史笑谈、顾念祖、郑增茂、任凌云、谢锦汉、邱创教、子成、尼玛占堆、焦朗亭、张树兰、钱应学、郑若谷、韩明曾、郝绍安、沈健等25名同志“功勋天平奖章”;授予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尚秀云4名同志“英模天平奖章”;追授谭彦、蒋庆2名同志“英模天平奖章”。
据介绍,首次“天平奖章”的获得者,有的早在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就投身人民司法事业,作出了历史性功绩;有的对新时期恢复和重建人民法院以及在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决策作用,作出了特殊贡献;有的为审理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以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等重大案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挥了突出作用;有的作为全国重大典型和时代先锋,以爱岗敬业的事迹和无私忘我的精神,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卓越风采。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老一辈司法工作者和新时期杰出法官崇高品格与思想境界感召下,继续谱写人民司法事业的壮美篇章。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