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范旅游市场,明年三月一日起禁止零负团费
香港欢迎禁零团费
本报讯 (记者 庄树雄)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旅游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目前旅游行为不规范的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
广东省将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价格管理新办法包括,明确规定旅游价格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使用虚假、模糊使人误解的价格标识误导旅游者,不得采取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据了解,内地旅行社“零、负团费”问题一直让港澳旅游业头疼。此前香港24家专门接待内地赴港团的旅行社曾组成联盟,拒绝接待情况较严重的上海到港“零团费购物团”。香港旅发局、旅游业议会也曾联合深圳市旅游局和22家深圳旅行社签订《优质诚信香港游公约》和联合抵制零团费的公约。在今年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时任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周梁淑怡和特邀香港人士、罗祥国委员都在提案中呼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取缔零团费。
香港旅游业从业人员协会的苏先生对《管理办法》的出台表示欢迎。他说“零、负团费”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还损害了香港旅游界的整体形象,这势必从整体上影响香港的旅游业。“问题的根源是消费者意识的不足,还有少数旅行社因为竞争激烈采取不正当手段。香港的出游团就没有零收费的问题,因为消费者不信这一套。”
深圳市旅游协会副会长吴斌认为该办法的出台代表了一个很好的方向,但他认为只有行业标准和监管机构的设立才能最终解决零、负团费的问题。吴斌说,零、负团费存在的根源就是旅游业缺少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有了标准之后还要有一个专门的监管机构。他认为,为了落实《管理办法》,应该由工商部门、行业协会、旅行社和消费者共同协商,设立一个统一规范的系统,才能最终制止“零、负收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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