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吉林省高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腐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判处秦裕无期徒刑,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6年7月25日秦裕当选宝山区区长;8月24日,秦裕“落马”,上海一些干部群众把秦裕称为“一个月区长”。“一个月区长”的前后,折射了这位曾经的“上海第一秘”荒诞的带“病”提拔之路。
“上海第一秘”秦裕
2006年7月6日,秦裕从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岗位,调任宝山区委副书记;7月13日任宝山区代理区长;7月25日,在宝山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宝山区区长;8月24日接受审查。
8月29日,中共上海宝山区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读了中共上海市委通知:免去秦裕的中共宝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其行政职务的免除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即通过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来履行。
秦裕生于1964年,1981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被保送研究生,1988年获伦理学硕士学位,随后留校任教。1995年1月起,秦裕以副处级干部身份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上海市副市长陈良宇的秘书。2002年11月,秦裕升职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在陈良宇秘书这个位置上,秦裕一干就是12年,此后,他“空降”到宝山区,旋即,“仕途”戛然而止。
带“病”提拔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秦裕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案发后,秦裕坦白了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提供线索致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构成重大立功。
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中揭露,秦裕不仅巨额受贿,而且道德败坏。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赵国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秦裕出事前,他的问题在上海干部群众中就多有非议,一些干部还对他非常反感,没想到他不但没有受到组织上的及时处置,反而被提拔成正局级干部了。”
秘书问题根子在领导
“作为"上海第一秘"秦裕的贪污腐败问题,其本质是"一把手"缺乏监督的问题!”上海市退休干部胡欣然说,“一把手”没有监督,他的秘书自然也就没有监督,乃至成为一些人巴结的对象。
记者了解到,2005年下半年,中纪委领导曾经找过陈良宇谈话,指出上海不少干部反映秦裕廉政方面有问题,要求其选用党性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当秘书,但陈良宇却在多个场合夸奖秦裕,称他是一个没有问题的干部。2007年7月26日,中央纪委负责人就查处陈良宇严重违纪案件答记者问时,就表示陈良宇的主要违纪问题包括“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
赵国通说,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秘书处在非常关键的特殊位置,是上通下达的关口,现在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想打通秘书这个关节来接近领导,谋取利益,秘书稍一放松自律,就很难抵挡诱惑。另外,秘书为一个领导服务时间长了,也容易失去监督,也没人敢监督。
上海一些干部在反思秦裕“一个月区长”现象时表示: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才能在领导干部中形成踏实肯干的风气,形成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激发干部干大事业的良好环境。
(据新华社上海12月28日电/肖春飞、杨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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