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别人给自己的情人介绍女朋友心生怨恨,竟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近日,徐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年近四十的无业人员徐某和在玉林市某机关工作的陈某长期保持着情人关系。
2005年,李某介绍了一个比徐某更年轻漂亮的女人给陈某认识,陈某随后以各种借口向徐某提出分手。当徐某知道其中缘由后,对陈某和李某怀恨在心,于是便捏造虚假事实,向有关部门举报李某、陈某二人进行组织、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活动。有关部门对徐某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无任何事实依据,便据实答复了徐某。但徐某又不断上访。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已触犯了刑法,遂作出了上述判决。(覃静惟曾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