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9年 法院二审不准离
本报讯 (记者 肖玉)他们结婚都要30年了,孩子也已成年独立生活。丈夫把铺盖卷搬到了办公室,铁了心要跟妻子一刀两断。然而,法院二审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好,且妻子坚持不离婚,遂改判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丈夫的离婚请求。
“对初次起诉的老年婚姻,法院要多作调解工作,调解不成,应再给双方一次修复夫妻感情的机会。”昨日,市五中院民一庭审判长胡蓉如是说。
丈夫要求离婚
法院二审驳回
据介绍,提出上诉的是一审的被告,52岁的退休女子叶某。1978年8月,叶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一岁的男子王某。两人经过热恋后,登记结了婚。1983年,女儿出世了。一家人一直相安无事。
叶某和丈夫王某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是近年的事情。2007年6月,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此时,他们的女儿已成人并独立生活了。
开庭那天,叶某没有到法院。王某向法官诉说的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已经淡漠,已经没有共同语言,且已分居多年。王某还提供了一份居委会的证明,证实自己从2005年4月起,一段时间是把铺盖卷搬到了办公室。王某还请了一名证人出庭,也证实从2005年起看见王某下班后有时仍在单位居住。
一审法院判决准许了两人离婚。理由是:原告提出了分居证明,被告没有提供反证,法院就能认定双方已经分居两年的事实。因此,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而叶某认为两人感情没有破裂,她现在有病,不同意离婚,遂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他们的女儿到了法庭。她向法官证实,父母的感情还好。法院也查明:叶某曾因甲状腺瘤在医院做了切除手术,现在还在治疗中。
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丈夫王某的离婚请求。
老年人离婚案
法院着重调解
胡蓉法官解释,叶某和王某是自主婚姻,基础好。但近年来,随着子女的长大和年龄的增长,夫妻双方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逐渐减少,各自的不良性格突显,才出现了感情危机。只要双方互谅互让,珍惜这么长久的夫妻感情,克服不良性格,保持良好的心态,其夫妻关系是能够改善的,这也对叶某的治疗和康复有帮助。
“希望双方能冰释前嫌,都给对方一个宽松自由的生活空间。”胡蓉说,经过这个案子,他们达成了一致的审判意见:对初次起诉的类似30年的老年婚姻,法院会多作调解工作。调解不成,应再给双方一次修复夫妻感情的机会,以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实在无法修复了,一方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再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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