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月3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2008年1月1日起,这个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进行下调,并对部分特殊人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进行适当减免。
据介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特殊人群的担保服务费实行减免,其中借款人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担保服务费按新标准的50%减收;借款人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个人,担保服务费按新标准的50%减收;借款人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群,担保服务费按新标准的30%减收;借款人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残疾人、烈士家属,担保费用按新标准的30%减收;若借款人分属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者,按其中最大的一种减免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