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张大口 私吞194.5万元
本报讯 一个出纳在5年时间,采用伪造银行对账单、拆东墙补西墙等方式,私吞194.5万元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和炒股。元旦前夕,渝中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对其判刑10年,并继续退赔100万元损失。
法院查实,郝茂华从2002年11月开始担任民生轮船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出纳,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成天和大把大把的钞票打交道,郝有了非分之想。有了想法后,郝就私自开出支票,从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提现,然后伪造银行对账单交给会计做账,或者用次月的资金入账。这样,从账面上看就没有任何问题。
2007年2月,郝茂华被调到民生轮船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担任出纳,又将子公司的3.5万元据为己有。郝在2007年2月调离岗位后,公司对其进行审计,发现郝从2002年11月至2007年1月,先后私吞公司资金多达191万余元,郝把这些钱用来消费和炒股。去年5月,郝得知公司在调查自己后,主动到公司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退还了78万元赃款。案发后,警方从她家搜出121件用赃款购买的物品。据估价,这些赃物约12万元。
法院认为,郝茂华是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欺骗手段直接侵吞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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