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探索参政新路径 丰都尝试“事前协商”
华龙网讯(记者何清平) 1月19日,重庆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将召开,本届市政协的5年工作即将告一段落。昨日,市政协透露,把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机制,是本届政协最新尝试的参政新路径,也将是市政协下一步探索的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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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丰都县已于去年上半年展开了试点,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确定“政府重大决策必须先经过政治协商”。
丰都:试点协商理政
昨天上午9点,关于丰都长江二桥修建的研讨会在县政府会议室举行,研究的焦点问题是,桥到底应该修在哪个位置。
除了县政府领导和该桥的建设主管单位,出席会议的还有县政协的所有领导。“像这样影响较大的事情,我们要在事前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丰都县政府办主任陈德胜说。
从2007年10月2日开始,丰都县政府出台的《丰都县政治协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机制。即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和决策等必须经过政治协商。
丰都县政协秘书长秦绍南说,这是从事后汇报向事前协商、事中参与的转变。
过去,政府重大事项多是在事后向政协委员进行汇报,但这无法真正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同时,也让政协工作与县委县政府重大事件、决策存在脱节现象。
如今,对政府的重大决策,政协不仅要在事前参与协商,还可以参与到事件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此外,事后反馈也进一步加强。秦绍南介绍,《办法》要求,必须要对政治协商的“成果应用”进行反馈。
“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哪些被采纳了要进行反馈,哪些没有被采纳也要说明理由。”秦绍南说,这也提高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
政协:探索参政新途
将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程序,这个想法最初成型于2007年2月份。
当时,丰都县政协换届刚刚结束,中央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正在贯彻落实中,丰都县政府非常“积极”地展开了此项探索。
作为一级地方政府,重大决策都要先经过政治协商,无疑于自戴“紧箍咒”。
给政府决策加道门槛,主要是出于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考虑,也是一把“保险锁”。陈德胜说,在决策之前以及事件过程中,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发挥各路精英的力量,可以使决策更贴近民生实际。“同时,很多事关全县的重大项目容易只考虑其经济效益、短期效益,如果有人大、政协的协商和监督,也可以减少决策的盲目性。
对于丰都县的举措,市政协表示,本届市政协在任期之末,也已开始探索政协参与政府决策协商,只是尚未形成机制。“这方面的探索将是下一届政协的工作重点之一。”
专家:体现民主进步
“这是民主进程的重大进步。”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行政学专家唐尧如此评价。
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本就是我国政协的基本职能,但由于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政协参政一直处于尴尬状态。“可以说是有作用,也可以说是没作用。”唐尧认为,丰都举措最大的突破,就是以制度形式将政治协商确定下来了。
唐尧表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有利于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如果能够推而广之,无疑将会是民主进程的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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