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月8日电 2008年1月7日,笔者从青海省公安厅获悉,震惊一时的“5·15”假人血白蛋白案件侦查终结,涉案人员悉数落网。目前,案件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据了解,2007年5月初,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医药市场检查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青海新绿洲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暗地向兰州市安宁医药公司销售假冒人血白蛋白药品7000余瓶,案值达100余万元。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初步调查后,向省公安厅通报了有关情况。随即,青海省警方组成了专案组对此案进行立案,并赴兰州展开调查。期间,甘肃警方要求先立案后侦查,青海省警方遂将案件交于兰州市警方主办,予以配合。2007年6月20日,青海省专案组通过布控,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焦玲抓获,审查后移交兰州市警方。随后,兰州市警方又以此案主要涉案嫌疑人在青海为由,在报请公安部进行协调后,将案件移交青海省专案组。此后,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抽调治安、刑侦、技侦、网监等部门精干警力充实到专案组,加大了侦查及审讯力度。并根据摸排掌握的线索,组织民警赴北京、河北、安徽、陕西、广东、甘肃等地,开展对涉案在逃人员的抓捕工作。截至2007年10月25日,专案组在公安部等上级领导的大力协调和各省区警方的全力配合下,先后将焦伟、李超、宋宏宗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2007年12月3日,专案组完成预审和取证工作将此案侦查终结,同年12月9日,移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在专案组将涉案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同时,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青海佳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旭升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奇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百亚恒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格尔木弘惠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富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民和配送中心等6家有销售假劣人血白蛋白行为的企业,做出了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理决定。(西宁晚报仓火亘)
(来源:新华网青海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