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郭翔鹤 记者韩小妮
晨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出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将告别免费塑料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该“限塑令”明确指出,届时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
通知还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质检、工商等部门将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限塑令”的发布,有望使我国的“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沪上一家普通大卖场一天消耗的塑料袋达3万-5万只。即使不包括便利店和中等超市,按本市目前现有大卖场数量计算,一年消耗的塑料袋也有近20亿只。
昨天,上海许多零售企业还没从官方渠道获知“限塑令”,但通过记者了解到通知内容后,都表示支持。消费者基本接受新规,但也有人认为自带袋子不太方便,一些白领则建议超市今后有偿提供美观的纸袋。
此前,有个别超市曾对塑料袋收费,但因势单力薄而取消。
(责任编辑:于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