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猪肉为何涨价?
作者:李昌平
相对于养猪户的高度分散化,生猪生产、加工以及屠宰已经高度组织化,猪肉涨价联盟已经形成,农村的猪肉价格甚至比城镇还高
去年8月份以来,生猪存栏和出栏都有明显增加,但猪肉价格只有一个多月的微跌,后来又开始连续上涨。
笔者认为,猪肉价格飞涨,主要是由于生猪生产专业化趋势(这是进步)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双重作用的结果。现在,猪肉供给主要由定点宰厂和生猪生产、加工的龙头企业控制,猪肉供给已经高度组织化了。猪肉涨价联盟已经形成,可以毫不费力操纵猪肉市场价格。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现在农村的猪肉价格比城镇还高,这是因为政府剥夺生猪养殖小农户直接进入市场供给猪肉的权利所致。
造成这种结果的制度之一就是生猪定点屠宰制定。为了让城市人吃上放心的猪肉,所以要定点屠宰。通过定点屠宰,一方面宰厂将农村生猪收购权高度集中到其附属的猪贩子,独断生猪收购价格,欺压养猪小农户;另一方面,养猪小农不得直接进入市场参与供给,猪肉批发权垄断;与此同时,还实现猪肉零售商高度组织化,导致猪肉消费者受盘剥。
这个制度还规定了养殖生猪的农户不能宰猪在农村社区销售,农村居民吃猪肉只能依赖农村猪肉零售商在城市(镇)定点宰厂采购猪肉后在乡村销售,导致养猪农民吃猪肉比城镇还贵。政府这样的作为,导致定点屠宰厂和依附其生存的猪贩子以及猪肉储藏批发商高度组织化,轻而易举获取暴利,而养猪小农和猪肉消费者任意受剥夺,还美其名曰:这就是市场经济。让受剥夺的人似乎无话可说。
其实,保障猪肉安全的办法多得是,全世界只有中国有定点屠宰制度。如果依此类推,为了让城里人吃到放心的蔬菜,所以要集中定点生产蔬菜;为了让城市人吃上放心的水果,所以要定点生产、收购、检测水果。这样的逻辑是荒唐的。
从农村猪肉价格高于城镇,可见猪肉供给阵营组织化程度之高、力量之强大了。现阶段,我国主要农产品供给阵营组织化水平尤其以猪肉和食用油最高,所以猪肉和食用油涨价最快最高。反调控的能力也最强。
在农产品市场上,供给阵营在快速组织化,而消费阵营却在日益分化,单位集中采购没有了,社区消费合作社垮台了,类似于政府组织供应“冬储菜”的制度也在逐步退出。笔者认为,供需双方阵营力量严重失衡的局面不改变,农产品涨价的幅度和速度还可能会让经济学家们目瞪口呆!
政府需帮助小农组织化
市场有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供给主体有强有弱,需求主体也有强有弱。弱势的需要外力帮助组织化,强势的会自我组织化。
比如,中国分散小农有两亿多(比城市需求者多很多),如果直接进入市场,会造成供给阵营内部的恶性竞争,小农作为供给方会很惨,所以,小农是弱势的农产品供给方;从另一方面来讲,两亿多分散小农作为生产资料的需求方,面对高度组织化的生产资料供给方,小农也会很惨,所以,小农同时又是弱势的需求方。因此,小农要组织化,非常紧迫;因为小农弱势,其组织化需要外力帮助。
市场主体组织化是正确的,非均衡(不对称)组织化是危险的。对于市场主体的组织化,政府要坚持一条标准:供给和需求双方阵营组织化趋向均衡就好,打破均衡或制造不均衡就会造成市场专制,这是危险的。政府应该帮助弱势阵营。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最近数年,政府多数时候是正向作为无力,反向作为劲大,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比如扶持龙头企业带农户的政策。这是个很糟糕的政策。前面讲到,小农组织起来很紧迫,这是政府的责任。正确的作为是扶持农民合作组织或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组织,但政府没有这样做,而是一直不给小农合作的权利,并强制将集体经济私有化,并将小农组织化依附于龙头企业,采取了“扶持(私营)龙头企业带小农”的政策策略。
我们知道,私营企业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私营龙头企业没有带农户发财的义务和责任,政府怎么可以将组织小农和富裕小农的责任委托给私营龙头企业呢?
这实际上是,一方面扶持生产资料的供给方组织和强大起来,专制生产资料需求方的小农;另一方面扶持农产品收购和加工企业成为高度组织化和强大的需求方,专制高度分散的两亿多农产品销售小农。
与此同时,扶持龙头企业,一方面在农村农产品收购市场上专制小农,另一方面在城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市场上专制消费者。这样的政策,就是在扶持本来强势的市场主体,制造市场供给和需求两大对立阵营的非均衡(对称)组织化。这就是反向作为的典型。
中国正在进入一个高速分散化和高速组织化并存的时代,分散化是权利递减,组织化是权利叠加。权利的变化,反映在经济生活中就是谈判力量,就是定价权。市场供给和需求阵营非均衡组织化的后果,就是经济生活中的市场专制,物价跳跃式上涨和下跌。
如果市场主体非均衡(对称)组织化趋势得不到抑止,我判断,中国农产品和食品价格将在10年内超韩赶日。中日韩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韩日坚持农产品、食品供给和需求阵营均衡组织化,价格水平是中国现在的三倍上下。随着中国农产品、食品供给和需求阵营非均衡组织化趋势加快,岂有不超韩赶日的道理。
如果有经济学家要做宏观预测,请不要忽视中国社会正在进入高速分散化和高速组织化的大趋势,更不要忽视中国市场主体非均衡(非对称)组织化的现实。
(作者是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电子邮箱lcp163cn@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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